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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高教质量第三方评价:你的明天在哪里
在信息的高速路上,不断有热词涌现。在高等教育领域,一个正在升温的词汇就是“第三方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
近年来,我们可以从很多地方看到第三方的身影——“中国人民大学恢复自主招生邀请第三方监督”“‘高校信息公开情况’第三方显示评价水平为:‘中’”“南开校长倡议第三方处理机制遏制学术造假”……就连争议最多的“大学排行榜”,也是出自第三方的手笔。
尤其是最近高教法修改后,新增添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效益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条文。发展第三方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界的共识。那么,如今我国高教领域的第三方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未来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第三方?
谁是第三方评价的主体
可以说,相对于国外高教领域成熟的第三方评价机制,我国在高教领域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只能算是“晚产儿”。
1996年,学界开始了学理上的探讨。1998年后,我国成立了上海教育评估事务所、云南高教评估事务所、江苏教育评估院等省级评估机构,直到2004年教育部成立高等教育评估中心,才基本形成了国家、省级的专业化评估机构框架。
云南省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副主任、云南大学高教院副院长刘康宁,将现在被人们称作“第三方”的机构分作三类:
第一类是官方评估机构,如高等教育评估中心,一些省份的教科院、评估院,有时也被定义为第三方,但其本质是政府名称的一个转变。
第二类是半官方评估机构,由政府部门下文成立,其部门不占政府编制,而只是以项目委托的方式开展,如民办教育协会、各省评估中心。
第三类是纯粹的个人、组织,他们不受政府委托,将市场放在公众的需求上。如武书连的排行榜、第三方数据机构麦可思。
“大家有发展第三方的共识,可问题在于,谁是第三方评价的主体?”有专业人士表示,一种选择是引进国外第三方,它固然相对客观,但在中国的政策条件下并不许可,曾经有个别高校邀请过国外第三方,但整体没有得到延续。
那么,就剩下第二条路——国产的第三方。上述第三类机构虽说在他国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但第三方信誉度的累积、企业的回报等方面并不是短期内容易实现的,“目前的基础尚且薄弱,但代表了长远的方向”。
围绕着政府信息公开,在中国现有的环境下,第二类半官方评估机构的生存土壤和适应性更强,因此顺理成章地成为当下高教领域第三方的主流。不久前,厦门大学教授邬大光对《教育规划纲要》高等教育领域中期进展进行第三方评估,就是属于此类性质。
“天生不足”与几多质疑
“晚产儿”国产第三方,尤其是企业性质的第三方,自打出生之日起,就遭遇了“天生不足”。
作为国内第一家为高校提供第三方服务的企业,麦可思创始人王伯庆告诉记者,第三方遇到的困难主要在于观念——是否信任和接受民企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当前需要的是管办评政策落实,让民企更多地参与到第三方服务中。中国的高校咨询服务业起步晚,明显落后于其他行业,社会观念和服务规模都处在初级阶段,政策还有待于落实在行动中,还需要相信专业化的市场服务。”
据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大学研究团队首席专家、中南大学教授蔡言厚介绍,2010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明确提出要推进第三方专业评估,教育部有关领导也在多个重要场合提出要推进第三方发展,但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过去了,仍然没有涌现出多少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
这其中很大部分原因,来自于政府、公众对于第三方公信力的简单看法——中国人的社会心理普遍不相信一切带有商业色彩的东西。与此同时,“信誉的累积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并不能要求第三方一开始就是完善的,而是要给第三方时间、空间加以改进,采取‘一错即否’的态度,并不利于第三方的成长。”储朝晖说。
王伯庆坦言,做到有公信力的评价机构要花很长时间,10年甚至10年以上还不够。
而在这一点上,有官方色彩的第三方具有天然优势,因为它一成立即代表了政府。可事实上,这种“绝对中立”却也很难真正实现。
蔡言厚直言,大部分的第三方并不能完全保证立场中立,因为它们或多或少地依托于大学等事业单位,比如上海交大世界一流大学科研中心(学术排名)、武汉大学中国科教评价研究中心(期刊评价)等,被社会指责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很难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
大学需要什么样的第三方
做好高教领域的第三方,还需要去伪存真。那么,在此之前,我们就不得不问一个问题——大学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第三方?
北京大学考试研究院院长秦春华表示,对高校办学水平、效益和质量的评估,对于世界各国都是很大的挑战。原因在于,大学教育质量的评价很难被量化。
“对大学教育质量的评估,一方面需要专业化的人士进行专业化评估,另一方面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走进大学校园,观察大学的主体——教师和学生的行为:他们在想什么,做什么。这些都需要一个专业化的机构来实施。”秦春华说。
然而,现有的评估一般是由上级教育主管机构组织一些大学里的管理者和教师到大学里集中阅读材料,深入课堂和校园进行体验,这种方式固然有一定效果,但很难在短时间里对大学教育质量作出清晰的判断,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实际上,已经有不少高校借助第三方提供的基础数据服务,进行二次评估,如上海大学携手麦可思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摒除了粉饰数据统计的质疑。为高校提供服务,而非插手行业审核、资质认定,成为当下企业性质的第三方的准绳。
在秦春华看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真正价值在于专业化。它可以专注地做这一件事,长时间对大学进行观察,用专业化的方式对数据进行分析,比较真实地了解大学情况,使得评估不再走过场。
然而,第三方想要再迈进一步,却是很难。
一些专业人士表示,由于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尚未建立,仍是由政府直接领导大学,如果完全使用第三方,专注于效率上的评价,而不考虑体制因素,就有可能出现一种情况——体制内很好的高校,在第三方评估中呈现相反的结果。“这就涉及一个问题,究竟是按第三方评价标准,还是按主管部门的评价去办学。”其答案也是毫无悬念的。
未来的路在何方
此番高教法的修改,尽管并不被所有人看好,但它至少在法律上为第三方打开了一扇门。而后具体的做法,需要政府、高校、第三方的互动与积累。
政府,无疑在第三方发展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刘康宁看来,政府应从行政管理转向规划统筹、制定基本标准上来,摆脱很多事务性的工作,“做其他人不能做之事”。其中,政府要强化第三方购买服务。
他告诉记者,如今政府的购买服务尚未形成一个系统的规划。哪些事情由第三方做,哪些由自己亲自操作,缺少战略性的规划,往往是走一步看一步,事情做到一半,发现做不了才委托第三方进行。“未来应把政府做不到的事先规划出来,然后再招投标。项目的购买服务规划很重要,如果它不成体系,今天给第三方一个项目,明天又不让做,后天又让第三方做另一项目,很难形成某些领域的专业化存在。”
对此,蔡言厚的建议是,无论是基础教育评价项目,还是高等教育评价项目,政府应该一碗水端平,允许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与有政府或事业单位背景的评价机构公开投标、同场竞技。同时,减少对其附属评价机构的拨款或补贴,使其逐步脱离“母体”,以培育更多自食其力的第三方。
王伯庆对此表示赞同,他指出,高教领域的第三方刚刚起步,需要教育部门来培植市场。这种扶持是学习其他服务业的经验。“保证公平性应防止企业与有审核资质、权力的机构串通关系。政府管理机构不要介入市场的公平竞争。”
他表示,培植市场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高教领域的第三方服务是专业性的,而在招标中只追求最低价招标,可能给项目造成“豆腐渣工程”。与质量匹配的正常价格才能保护第三方服务产业的良性发展。“民营第三方服务的明天只有依靠专业水平、诚实信誉。”
至于未来,不同性质的第三方该如何生存,目前并无定论。但万变不离其宗,专业性、客观性、自身的评估伦理会是检验第三方不变的试金石。当一切交给市场说话时,不同性质的第三方会逐渐找到自己的细分市场,曾经引以为傲的人员身份、机构属性也许将成为难以切割的问题……大浪淘沙过后,唯有适者生存。
来源:《中国科学报》 (2016-01-14 第5版 大学周刊)